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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阳台面积限制 规范

提问人:马明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上海市 阳台面积限制 规范”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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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牟宏明
    牟宏明
    给排水工程师 呼和浩特天*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关于阳台面积限制的规范主要依据《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规定》(沪规划资源建〔2021〕363号),具体规则如下:

    1.阳台面积计算规则

    -进深限制:阳台设计进深不得超过1.8米(从外墙结构外缘至阳台外缘)。

    -投影面积限制:单个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8平方米。

    -容积率计算:符合上述条件的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若超出限制(进深>1.8米或面积>8平方米),则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2.特殊说明

    -封闭阳台:若阳台封闭(如加装窗户或墙体),无论是否满足进深和面积限制,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多层阳台:对于复式或跃层住宅中的阳台,每层需单独判断是否符合限制条件。

    3.与其他规范的衔接

    -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对阳台计算有不同规定,但上海市明确以地方规范(沪规划资源建〔2021〕363号)为准。

    实际应用建议: - 设计阶段需严格核对阳台尺寸,避免因超限导致容积率超标。

    - 封闭阳台需谨慎,可能显著增加计容面积。

    如需具体条文或案例解析,可进一步提供补充说明。

    回复时间: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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