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类厂房是总面积超过5000平方需要设置排烟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于“丁类厂房是总面积超过5000平方需要设置排烟”的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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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志成测绘工程师 贵阳璟*建筑幕墙技术公司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丁类厂房是否需要设置排烟系统,主要取决于其建筑面积、高度及具体用途,而非仅以总面积是否超过5000平方米为唯一判断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排烟系统的设置条件
-丁类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丁类”,如不燃物品的生产或仓储)的排烟要求相对宽松,但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时设置机械排烟或自然排烟设施: 1.建筑面积>5000㎡的单层或多层丁类厂房(无论高度); 2.任一层建筑面积>1000㎡的高层丁类厂房(高度>24m); 3.人员密集或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区域(如高温、高湿环境)。
2.排烟方式的选择
-自然排烟:可通过外窗、通风口等实现,开窗面积需满足规范要求(如地面面积的2%~5%)。
-机械排烟:当自然排烟无法满足时,需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规范计算(如≥60m³/(h·㎡))。
3.其他注意事项
- 若厂房内存在局部火灾危险性较高的区域(如小型丙类操作间),需单独设置排烟设施。
- 排烟系统设计需与消防联动,确保火灾时自动启动。
丁类厂房总面积超过5000㎡时通常需要设置排烟系统,但还需结合建筑高度、层数及具体功能综合判断。建议进一步查阅《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细化设计。是否需要补充具体排烟量计算方法?
回复时间:202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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