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疏散指示系统是确保建筑物内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安全疏散的重要设施。为了保证疏散指示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工程验收规范,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物中疏散指示系统的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
三、基本要求
1. 疏散指示系统应具备清晰、明确的指示功能,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2. 系统应具有足够的亮度和对比度,确保在各种环境下都能被清晰识别。
3. 系统应具备良好的耐用性和维护性,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四、技术要求
1. 疏散指示灯具应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并具备良好的散热性能。
2. 系统应具备自动检测功能,能够实时监测灯具的工作状态,并在灯具故障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3. 系统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便于统一管理和维护。
4. 系统应具备与消防报警系统联动的功能,在火灾报警时自动启动并点亮疏散指示灯。
五、安装要求
1. 疏散指示灯具的安装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特点合理布置,确保每个可能的疏散路径上都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2. 安装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确保人员能够清晰看到并理解疏散指示信息。
3. 电源线和信号线的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避免与其他电气线路交叉或相互干扰。
六、测试与验收
1. 在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对所有灯具进行功能测试,确保每个灯具都能正常工作并显示正确的方向信息。
2. 进行模拟火灾测试,检查系统是否能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并点亮相应的疏散指示灯。
3. 对系统的整体性能进行评估,包括亮度、对比度以及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效果等。
七、维护保养
1. 定期对疏散指示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灯具。
2. 对于采用电池供电的灯具,需定期进行电池更换或充电工作。
3. 保持系统清洁无尘,并定期清理灯具表面以保证其良好的发光效果。
遵循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是保证建筑物内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措施之一。通过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各项规定,可以有效提高建筑物内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并为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提供可靠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