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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关于2024年上半年依法必须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2-22 07:11:46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 中介机构 上半年 盐城 

盐城关于2024年上半年依法必须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精神以及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随机抽取了2024年1月1日以来,在盐城市范围内开展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的5家工程招标代理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涉及依法必招建设工程项目10个标段。从抽查情况来看,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次抽查均比较重视,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抽查到的代理机构总体行为基本规范,抽查到的项目均在属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进行公开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无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内容,基本能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大多数招标文件和公告编制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个别项目委托代理合同不完整,代理合同中未提供从事代理业务的项目组成员表,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无签订日期等情形。

(二)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未发布招标计划或招标计划发布日期至招标文件上网发布日期不足30日等情形;部分项目存在工程款支付无预付款相关约定或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符合规定等情形;部分项目存在评标办法中K值、△值取值范围和示范文本不一致等情形。

(三)招标信息公示有错误。个别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于2024日2月5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的中标时间为2024日2月4日,存在信息不一致情形。

(四)专家评委履职未尽责。个别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报告没有记录评标专家对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以及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的技术咨询建议;部分项目评标报告中存在评委签名不齐全情形。

(五)代理行为存在不规范。部分项目网上上传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信用承诺书存在招标人未电子签章情形;部分项目非代理组成员组织开评标;部分项目发包方案内容填写不齐全(未填写设计、施工发包情况);部分项目存在发包初步方案表、受理核准事项申请表里的投资总额填写有误、资金来源表述有误等情形。

(六)档案资料归档不完整。这次检查中大部分项目存在归档资料不全,不同程度存在发包方案、评委抽取表、中标候选人公示、否决投标资料、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招标人审查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信用承诺书、招标计划等未装订进档案资料情形。还有部分项目存在招投标资料未装订成册、开标记录表未见参加开标人员签字、异议答复内容不一致等情形。

三、处理意见

根据《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8〕9号)规定,对本次抽查存在问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扣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及时做好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被抽查到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对照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和通报相关内容,深入分析原因,于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项目属地监管部门。

(二)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业务知识学习。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省、市相关招投标方面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知识层面和业务技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要大力开展诚实守信、廉洁守法的企业文化建设,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坚决抵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良性发展。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

 

原文地址:http://cxjsj.yancheng.gov.cn/art/2024/9/5/art_2317_4232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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