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以下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 序号 | 被处罚人(或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 | 处罚(理)情况 | 处罚(理)文书编号、处罚(理)依据 | 处罚(理)时间 |
| 1 | 四川承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蓉城建设有限公司 | 四川承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蓉城建设有限公司在“釜溪河文化博览园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玉川公祠旅游服务驿站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标段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 | 分别对两家公司处罚款128544.81元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罚款7102.10元。 | 自城管高罚字〔2024〕9号、自城管高罚字〔2024〕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 2024年9月14日 |
| 2 | 四川巴山建设有限公司、四川佩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巴山建设有限公司与四川佩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板仓工业集中区东北部二期市政配套设施(锦里路及荣川路雨污分流改造)”施工标段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 | 对四川佩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49852.25元,对其法定代表人处罚款2604.78元;对四川巴山建设有限公司处罚款51999元,对其法定代表人处罚款2833.95元。 | 自城管高罚字〔2024〕7号、自城管高罚字〔202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 2024年8月28日 |
| 3 | 四川万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万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自贡市贡井区天府凤鸣片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标段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 | 分别对两家公司处罚款50800.66元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罚款2540.03元。 | 贡综行罚字〔2024〕14、 贡综行罚字〔2024〕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3日 |
| 4 | 四川首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天兴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首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中天兴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荣县留佳镇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施工标段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 | 分别对两家公司处罚款18812元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罚款983元。 | 荣综行罚决〔2024〕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 | 2024年9月27日 |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www.zg.gov.cn/web/scxzfbzj/dep_tzgg/-/articles/2029921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