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了规范电影设计制作行业的市场秩序,提升电影设计制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评审标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电影设计制作单位的资质评审,旨在通过严格的评审流程,确保参评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评审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影设计制作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特效制作、动画制作、场景搭建、服装道具设计等环节。
三、评审内容
(一)技术能力
1. 设备设施:参评单位需拥有符合行业标准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图形处理设备、摄影器材、灯光设备等。
2. 技术团队:参评单位应具备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技术创新:鼓励参评单位在电影设计制作过程中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作品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二)管理水平
1. 组织架构:参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2. 项目管理:参评单位需具备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质量控制:参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作品达到行业标准。
(三)服务质量
1. 客户服务:参评单位应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沟通协调等环节。
2. 保密协议:参评单位需与客户签订保密协议,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3. 售后服务:参评单位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评审流程
(一)提交申请
1. 参评单位需向评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简介、技术团队介绍等。
(二)初审
1. 评审机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退回并要求补充完善。
(三)现场考察
1. 对于通过初审的参评单位,评审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
2. 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设备设施、工作环境等。
(四)综合评估
1. 根据现场考察结果及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估。
2. 综合评估结果将作为最终评定依据。
五、评定等级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将评定出不同等级的资质证书。具体等级划分如下:
1. A级资质:技术水平高超、管理水平先进、服务质量优秀的企业。
2. B级资质:技术水平较高、管理水平良好、服务质量较好的企业。
3. C级资质:技术水平一般、管理水平一般的服务企业。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特殊情况或新情况需要调整时,则由评审机构另行通知并作出相应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