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中共厦门市物业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最美物业人”活动的通知》(厦物党委【2023】1号)工作部署,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最美物业人”创建活动。经物业企业(业主)自愿申报,属地街(镇)、社区审核,区建设局指导并公告求意见后,市物业行业党委审议,现将20家“最美物业”、20名“最美项目经理”、18名“最美业主”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请各区建设局、各街(镇)继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号召全市物业同仁以“最美物业人”为榜样,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市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3年厦门市“最美物业人”项目名单
中共厦门市物业行业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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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312/t20231227_28065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