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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建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09 17:52:01 本文标签:漳州市 政府 

市政府并报市委: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相关要求和《中共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深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住建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2023年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举办三期主题教育读书班,组织党员干部赴闽南(漳州)革命历史展览馆等参观学习,举办“学习践行二十大、踔厉奋发新征程”知识竞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认识。

(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办报送年度法治建设、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工作制度,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突出“关键少数”,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明确学法内容,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和住建业务工作学法需要,党组每年都将通用法律法规及与行业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年学习不少于2次,2023年集中组织学习了《宪法(修正案)》《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10月28日,联合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漳州市住建系统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专业考试,全市共计234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及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梳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加快推进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证工作,2023年以来共组织申领了新一批行政执法证件44本,截至2023年底,全局共有231名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

四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漳州市住建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结合部门实际,精心组织《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治宣贯主题实践活动,全年召开各类宣贯培训会5场,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推送有关普法宣传信息22条、以案释法案例8例。同时,积极开展“蒲公英”普法活动,2023年以来,组织住建系统“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11个工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建筑工人对有组织犯罪的知晓度,增强建筑工人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组织住建系统“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挂钩社区,开展“蒲公英普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节水意识,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构建科学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议事能力。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完善《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议事、学习制度》,进一步厘清“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议事决策界限。

二是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强化任务落实督导。结合从严治党工作,我局于2023年初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24项重点工作,2023年9月开展落实情况专项调研,推动形成“部署—督促—考评”的责任链条。

三是深入开展调研找准决策方向。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党建、机制建设、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宜居环境、城市韧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拟定了17个调研方向。局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紧密结合分管领域、联系县区、挂钩支部工作实际,每人确定一个调研课题开展调研,精确查摆问题。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部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群众意见,初步收集问题23条,为科学决策找准方向。

四是推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提升决策水平。建立以法规科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紧绕依法治市总体目标推进部门依法履职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推行清单管理

1.落实机构改革完成职权划转。根据我市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要求,原属我局的人民防空管理有关职权调整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及时对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同形成《关于调整部分权责清单事项实施主体的请示》报至市委编办,经市委编办审核,于2023年11月2日通过《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馈调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有关意见的函》(漳委编办综函[2023]1号),同意将我局涉及人民防空管理的43项权责事项调整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使,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其他权责事项14项。

2.梳理清单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梳理,形成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主项23项,子项92项。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突出重点监管

1.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推动各执法科室(单位)切实执行《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及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

2.规范开展行政处罚。截至2023年底,我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5件(共处罚款45.64万),其中安全生产处罚4件,危大工程处罚2件,建设质量监理处罚3件,造价执业人员处罚6件。在对违法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通过跟踪落实整改,实现行政执法闭环管理、以罚促改,杜绝了“一罚了之”的现象。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具体做法如下:强化建筑市场监管。结合迎接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会同人社部门开展全市在建项目全方位“体检”,2023年以来共完成6轮督导,重点核查237个项目,开具93份督促整改通知书;查处28起违法分包、转包、围串标等市场违法案件(其中包括4起“甲指分包”),处罚金额292.2万元;案件查处数占全省三分之二,受到省住建厅表扬。严把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对招标监管平台出现的“红灯预警”进行灭灯。2023年以来,全市共审查招标文件412个,处理 91个“红灯预警”,其中,我局共审查15个招标文件;组织招标代理专家对代理成果文件抽查检查,近期共抽查33个项目,发现问题44条。推动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化发展。2023年来对134家在我市从业的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调研,发出整改通知书131份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提高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抽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50份。纳入信用评价系统;联合人社部门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强化合同履约评价,累计扣分超过1000分,查处37个弄虚作假项目按照合同履约评价零分处理。部门联动快速化解欠薪。参与市效能办组织的“一季一主题”活动,入驻12345政务平台及时会商研究并快速处置欠款欠薪疑难诉求,受到市效能办表扬。联合人社部门创新资金末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预售监管资金解除环节)监管办法,通过随机抽查、电话回访等措施落实“四不解除”(投诉案件未处理完毕不解除、工资不结清不解除、隐患不消除不解除、违法违规行为不处理不解除),同时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群防集访事件化解处置,2023年以来共处置22起欠薪纠纷,涉及1164人,金额1229.8万元,企业不敢欠的震慑作用愈发显现。

三是落实信用监管,公开监管信息

1.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双公示”和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报送工作,根据《福建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上传至“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截至2023年底共录入8165条行政许可和18条行政处罚信息。

2.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完成市住建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和录入,根据“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我局的权责清单和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截至2023年11月上旬,共完成国家监管事项认领84项,认领率达到100%,梳理完成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共67项,梳理率达到100%,完成检查执法人员信息汇聚工作,共录入并完善本单位检查执法人员信息256条,共录入监管行为数据562条。

四是抓好复议诉讼,履行司法协助

我局扎实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取得较好效果,2023年以来,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同时,我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履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每件行政诉讼案件都指定分管领导亲自出庭参加,2023年我局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原告被驳回1件,原告自行撤诉1件,无败诉案件发生。此外,我局积极推动行政、司法良性互动,2023年以来,共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公积金缴存职工信息15855户、冻结138户、扣划52户472.25万元,进一步提升了法院案件办理速度,保障了相关当事人的权益。

五是规范文件管理,做好审查备案

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漳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司〔2022〕1号)中有关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规定,严格落实报备工作,指定专门人员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局共制定8份规范性文件,以上文件均于文件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漳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进行了报备,并同步向市司法局报送了备案报告和备案说明书面材料。

六是优化提案办理,接受人大监督

我局始终坚持好、维护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23年,我局共收到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交办的建议5件和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交办的提案32件,并于2023年6月中旬全部办理完成,联系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五)坚持改革创新着力解决法治建设突出问题

一是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

为落实宽严相济的法治理念,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我局结合执法实际,在全省住建系统中较早梳理形成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公布首批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共计9项,并严格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每季度向省住建厅报送我局包容审慎“三张清单”公布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推进地方立法,助力城市建设品质提升

为深化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推动我市构建城市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制度体系,我局积极部署推进有关地方立法工作。一是组织起草制定了《漳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经报市政府专题会、常务会研究通过,该办法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是促成《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有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自2022年开始,我局就组成立法专班,开展立法调研,形成立法调研报告。2022年12月,在广泛调研、系统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经市人大城环委、法工委和市司法局提前介入指导后,立法专班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5月先后征求了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于2023年5月24日-6月24日通过市住建局官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讨论、研究基础上,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7月,经市住建局局务会集体研究通过,目前已形成《条例(送审稿)》,后续立法审议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筑牢行业安全生产屏障

我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风险预警和排查整治,不断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1.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抓紧抓实。开展在建工地有限空间、起重机械、预防高处坠落等危大工程专项整治,通过“双随机”检查、层级指导和驻守督导等,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全市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14万条,立案处罚企业90家、罚款150.95万元;约谈工地扬尘管控不力的企业126家,立案处罚38起、罚款54.4万元。全市共对企业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12.66万人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2.56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2.4万人次。全市14个县(区)出台限额以下房建市政工程监管实施细则。86个项目获评“水仙杯”优质工程,其中11个项目获评“闽江杯”省级优质工程。

2.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落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全市排查自建房152.1万栋,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挂牌巡检3.97万栋,挂牌率达100%;治理50年以上老旧房屋一般隐患5542栋,年度整治率110.8%;制定出台《漳州市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管理办法》。在龙海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试点,成为全省第2个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挂牌的地区。

3.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水平不断提升。建成全省首个消防审验业务培训基地,出台全省首个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编制石化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指南要点。

四是狠抓整改落实,深化直管公房专项整治

2022年以来,根据市委巡察反馈的市直管公房管理方面存在的有关突出的问题,我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周例会”制度,按“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建立机制”三个阶段全力推进整治工作。针对管理制度缺失问题,学习借鉴先进城市成功经验,建立“4+12”制度体系,制定《市直管公房管理暂行规定》《市直管公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等4份市级文件和市保障中心12份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公房管理建章立制和“去福利化”。截至2023年底,累计召开了32次周例会,已完成有关整改1541户,整改完成率61.4%,签订新合同续租3403户。

(六)聚焦民生热点统筹破解企业群众“急难愁盼”

一是加强制度创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化解风险“保交楼”。以“保交楼”为首要目标,一盘一策推进风险项目处置化解,全市风险楼盘共交付14236套,其中专项借款项目交付8998套,完成了交付率71%的预定目标,维护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实践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如恒大项目“政府主导、国企托管”模式,龙海白塘湾项目的“债转股”模式、月港官邸项目的“破产重整+共益债权+破产管理人和国企代建代管”模式,漳浦泰禾香山湾项目的“信托计划持股”和“过渡性五方协议”模式等,创新性做法得到了住建部、省政府和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

2.政策支持“稳市场”。实施购房补贴、“带押过户”“认房不认贷”、公积金支持等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3年,我市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统计入库555.85万㎡,比增-9.9%,增幅位居全省第二。2023年以来,全市共受理购房补贴申请3.04万件、金额3.45亿元。全市向7181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37.47亿元,支持购房面积83.7万㎡。推行保函置换预售资金,累计办理3个项目,置换预售资金8249万元。全市完成房屋征迁面积242.12万㎡,中心城区构建安置房统筹管理体系,统筹调配存量房源用于安置,既盘活存量资产,又减少项目安置过渡费支出。

3.住有所居“强保障”。全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8113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53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6578套),开工率102%;基本建成7529套,建成率183.4%,我市和诏安县分别被省住建厅评为2022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绩效优异的市县。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各县区公租房线上申请常态化受理,“漳州市公租房在线申请审核”获评省数字办2022年地市公共数据应用十佳优秀案例。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1.联合验收再次革新。在2022年出台《漳州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了《漳州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提出“以《联合验收意见书》代替《竣工验收备案表》,在项目通过联合验收后,牵头部门直接出具,不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做法,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在全省率先探索取消竣工验收备案。

2.无纸化审批全覆盖。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的通知》,对照“全省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无纸化试点经验视频会”的工作部署和改革目标要求,全力推进住建领域工改事项审批全流程无纸化工作。政策出台后,在我市工改阶段性审批中率先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审批。

3.预售许可全程网办。延续实施《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中涉及商品房预售相关政策,并进一步优化完善,同时,对预售审批系统进行升级,顺利推进预售许可无纸化审批,实现全市住建窗口常规审批工作全部无纸化在线审批,打造“零跑腿”审批窗口。

4.资质审批不断完善。结合全省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情况,重新研究出台了《关于修订<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审批及加强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部分条款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优化企业入漳驻漳审批。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依法履职能力还需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和部分房企出现经营困难影响,我市部分房地产项目出现诸多风险隐患问题,矛盾纠纷错综复杂,虽然我局创新采取了“政府主导、国企托管、捆绑运作”等模式有效化解了危机,但后续仍将面临许多新形势、新问题,按部就班处理问题的方式已无法适用新形式的要求,因此,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事务、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的能力。

(二)推进队伍建设力度还不够。目前我局执法队伍建设与新形式、新情况下的住建工作要求尚有差距,执法人员结构配置不全面,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还有所欠缺,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存在短板,对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掌握不够熟练,因此,在推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推动运用新载体普法还需加强。我局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普法宣传仍较多采用拉条幅、贴标语、出宣传栏、发宣传材料等方式,缺乏新方法、新措施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因此,还需进一步推动单位普法工作创新。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有关工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干部理论学习常设议题,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培训,解决“本领恐慌”,补齐能力短板,增强学以致用的能力,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上,强化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部署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增加法律专业人员在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中的比重,努力打造更高水平执法队伍。

(三)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继续壮大住建系统“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创新法治宣传载体阵地,通过制作普法短视频、动画片,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灵活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宣传普法内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立法计划,推动《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送审稿)》的立法审议相关工作,加快推进该立法项目进程。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1日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01-31/1604411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