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征集嘉兴市智能建造专家库首批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07:08:36 本文标签:嘉兴市 智能建造 专家库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嘉兴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智能建造国家试点工作,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各专业领域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拟组建嘉兴市智能建造专家库,现面向全国征集首批智能建造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学)协会、技术服务等单位,从事数字设计、智能生产、绿色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领域相关从业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不受年龄限制。

(三)相关专业领域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高校科研人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四)熟悉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嘉兴市智能建造相关政策及技术标准的制定评审工作。

(二)参与嘉兴市智能建造相关项目不同阶段实施的评审及检查工作。

(三)参与嘉兴市智能建造课题攻关,对智能建造在落地实施中的技术难题进行研究与分析,指导相关企业实施智能建造。

(四)参与嘉兴市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各类推广活动,积极分享技术和项目经验。

四、申请材料

(一)《嘉兴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注册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代表性工程业绩、课题研究成果、标准规范、荣誉称号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征集程序

(一)专家的申请推荐材料应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申请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初审的程序进行。有申报意向个人,经本单位书面推荐,填写《嘉兴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附件1),携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向所县(市、区)住建部门报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本辖区申报专家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嘉兴市智能建造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组织审核。根据推荐材料和人员实际情况,嘉兴市建设局对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审核,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入库名单。

(四)公示公告。对拟入库名单的在嘉兴市建设局官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对外公告列入专家库。

六、其他事宜

此次专家征集截止日期2023年8月20日。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时提供上述资料电子版及盖章原件1份。非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由个人申请,无需单位盖章。

联系人:王工、张工。

联系电话:0573-83990145、0573-82872145。

邮箱:649200668@qq.com。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616号市建设局2205室。

附件:1、嘉兴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

2、嘉兴市智能建造专家推荐汇总表

嘉兴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3年8月8日

附件1

嘉兴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职 称

职 务

参加工作时间

执业资格

单位名称、地址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教育和工作经历:

所著代表性论文、论著、技术标准等: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所参与代表性工程项目及获奖情况:

所在单位

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任职时间”指担任现技术职务的起始时间。

2.“执业资格名称”指获取的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如: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

3.“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为申请人取得较高学历的学校和专业。

附件2

嘉兴市智能建造专家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联系人:

序号

姓名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执业资格

所学专业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注:本表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填写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