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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蓝天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6:55:50 本文标签:漳州市 工程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根据《2024年度漳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现将我局制定的《2024年蓝天工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蓝天工程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推动更加科学、精准、依法治污,为持续改善漳州市大气质量提供保障。根据《2024年度漳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有”措施,即工地围挡及喷淋封闭到位、出入口和工地主要道路硬化到位、冲洗设备安装使用到位、易扬尘物料和裸露土方覆盖到位、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到位、洒水车及风送式移动喷雾机等降尘设备配置使用到位(以下简称“六有”),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全面提高扬尘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我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保障

成立蓝天工程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明东(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琼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挺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林奕军(工程科科长)

张晓咏(城建科科长)

张文键(市质量站站长)

陈兴宇(市安全站站长)

林文斌(市风景园林中心主任)

苏群勇(市市政工程中心主任)

蔡元利(市供排水中心主任)

各地住建局(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以上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履行成员的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三、职责分工

(一)层级指导组

市局工程科牵头,负责组织、督查指导市质安两站、各地住建局落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有”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全力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市质安两站建立对各地的施工扬尘挂钩联络机制。

责任领导:林奕军

责任人:张文键 陈兴宇

各地住建局(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地质安站落实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有”措施,全力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蓝天工程行动组

1.由市质安两站落实市直管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查处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

责任领导:林奕军

责任人:张文键 陈兴宇

2.由市风景园林中心、市市政中心和市供排水中心负责主城区园林绿化、市政道路修复和截污纳管等市政维护工作的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张晓咏

责任人:林文斌 苏群勇 蔡元利

3.各地住建局按“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监管原则,各自负责辖区内责任项目扬尘防治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查处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切实做好扬尘管控。

责任领导:各地住建局(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

明确各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确保扬尘防治费用按标准列入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规定支付到位,明确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负责人,牵头协调各项扬尘措施的落实;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制订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不折不扣确保“六有”措施执行到位;监理单位应加强日常检查,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建立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监理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监管部门。

(二)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严格按照《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导则》(2022年修订版)》《漳州市风向玫瑰在建设施工扬尘防治应用手册》(试行)等文件要求,对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进行表格化、清单化、标准化管理,以“十个强化”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六有”扬尘防治措施。

1.强化开工条件核查。各地要把“六有”扬尘防治措施纳入开工条件核查的内容,落实到位的方能核准开工。擅自开工的,要责令停工并依法给予查处。

2.强化网格化巡查。各地要建立网格化责任清单并动态更新,责任到人开展巡查。每个网格监督责任人每周全覆盖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对屡次不整改的项目一律给予责令全面(局部)停工整改,网格监督员应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强化“差异化”管理。各地要对处于土方工程、基坑基础工程阶段和扬尘防治动态过程不稳定的施工工地,建立“差异化”管理清单,责任监督员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对屡次不整改的项目一律给予责令全面(局部)停工整改。

4.强化线上巡查。各地要利用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监测监控信息系统开展线上巡查,每周全覆盖巡查不少于1次,其中对“差异化”管理项目每2天全覆盖巡查不少于1次。

5.强化信用评价。各地必须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双随机”检查的内容,结合日常巡查情况和“双随机”时落实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被媒体负面曝光并经核实属实的当季给予顶格记分。

6.强化立案查处。对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污染或整改不到位擅自复工,一律给予立案查处。并将立案情况报市局工程科(格式详见附件11)。

7.强化无人机巡查。各单位要利用现有无人机开展空中巡查,针对“差异化”管理项目每周抽查不少于1次,对其他项目实行随机抽查。

8.强化挂钩联络机制。市质安两站建立对各地的施工扬尘挂钩联络机制,根据不同时段扬尘防治重点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9.强化督促检查。市住建局将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彻底、巡查监管执法不到位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通报。对各地问题特别突出的项目,市住建局将提级立案查处。

10.强化上下协调联动。各地要与当地大气办加强工作联动,建立分级负责、协调处置、齐抓共管的施工扬尘防治体系,及时共享共通整治成果及整治难题,确保各项防尘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蓝天工程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

2.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落实,快速行动,压紧压实工程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蓝天行动立竿见影,速见成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不实不细的责任人,我局将及时予以督办、约谈、通报。

3.各地要建立施工扬尘监管责任人制度,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及巡查督导人员,要采取日常巡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排查。

4.要加强总结分析。各地要及时总结蓝天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和长效管理办法,于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半年进展情况和全年完成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5.每月月底前,各地将本月在建工地施工扬尘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见附件2)、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市大气办通报项目整改情况表(见附件4)、差异化监管项目明细表(见附件5)报送市住建局工程科(联系人:郑镇权,联系电话:2922241)。

附件:1.施工扬尘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

2.在建工地施工扬尘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

3.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明细表

4.市大气办通报项目整改情况表

5.差异化监管项目明细表

附件:附件1-5.xlsx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04-29/1065026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