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77号)、《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工作的通知》(湘建法〔2022〕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组织对湖南金阳城农产品物流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的开发资质资料在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了电子化审查。经审查并公示后,合格4家。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24年湘潭市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结果汇总表.xlsx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8日
来源地址:http://xtjs.xiangtan.gov.cn/6512/6518/6528/content_1301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