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相关单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定,经评估,《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房预售扶持措施的通知》(佛建〔2020〕90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政策文件: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房预售扶持措施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zcwj/jsgc/content/post_691275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