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呼伦贝尔市印发《关于推进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12-10 11:48:02 本文标签:呼伦贝尔市 实施意见 

近日,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的实施意见》(呼住建字〔2025〕110号),标志着我市城镇老旧住房改造工作进入新阶段,为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提供了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市场运作、试点先行"原则,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环境品质为核心,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模式。文件明确了改造对象为国有土地上建成年代较早、房屋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的城镇老旧住房(不包括个人自建房),重点针对依法被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险房屋。

《实施意见》创新提出"业主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投一点"的多元资金筹措机制,通过多项支持政策助力项目实施:一是优化规划与土地政策,对增设的楼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附属设施新增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二是创新资金筹措方式,允许实施单位在规划允许范围内建设一定比例商品住房和商业设施反哺项目;三是落实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文件强调,要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果共享",引导群众从"要我改"到"我要改",切实提升老旧住房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各旗市区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事一议"和联合审查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实施意见》的印发是我市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举措,将有效解决城镇老旧住房安全隐患,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原文地址:http://zjj.hlbe.gov.cn/News/show/1394693.html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