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各方责任主体: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根据《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一业一查”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开展襄阳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
(三)《襄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3年1月4日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
二、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频率
(一)检查部门: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牵头发起,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参与联合检查。
(二)检查时间:2025年12月。
(三)检查对象:襄阳市区(含襄州区)在建园林绿化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四)检查频率:一年检查一次。
三、检查事项
(一)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需提供设计单位资格证书,盖章的复印件即可)。
(二)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实施情况(需提供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并现场核实)。
(三)园林绿化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需提供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各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质量检测等相关资料,并现场核实)。
四、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项目名单: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项目,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50%比例随机抽取。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其中,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1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1人。
(三)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遵守廉政规定。
(四)检查结果后续处理:检查工作完成后,向各主体责任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五)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五、有关要求
(一)检查人员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廉洁高效的执法原则,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遵守廉政规定。
(二)被检查企业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检查工作。检查过程应当做好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
附件:2025年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检查表
2025年12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wjtz/202512/t20251209_392237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