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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住建局关于恩施州振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0 14:01:10 本文标签:房地产估价机构 机构备案 审查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恩施州振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申请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陈述补正,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企业申报内容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我局反映或举报,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四、单位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华家湾行政办公区,办事窗口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4楼州直综合窗口,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419905。

附件:房地产估价机构申报审查意见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房地产估价机构申报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事项

审查意见

1

恩施州振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备案延续

拟同意

 

原文地址:http://zjw.enshi.gov.cn/gsgg/202512/t20251205_1761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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