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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2025年第17批申请办理公租房 变更审核结果公示18户

发布日期:2025-12-10 15:09:20 本文标签:审核结果 公租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第17批经审核同意办理公租房变更业务的保障家庭进行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2月10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2025年第17批公租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示名单

2025年12月4日

序号公示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

状态

承租公

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备注
1W2017L1730主申请人欧家艳本人450481********3226实物配租平浪小区:3-2-1402申请增加曾俊盛为保障对象;申请调整平浪小区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4人,曾锋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为9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平浪小区公租房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3-2-1402房。

共同

申请人

曾锋配偶452421********3216
曾梓娜女儿450481********3228
曾嘉茵女儿450481********3225
曾俊盛儿子450481********3217
2W2017L0604主申请人曾小芳本人450422********3068实物配租龙平地块:1-2205该家庭2025年10月9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李佳瑜为二级残疾人员的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李世彬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250元,从2025年10月9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地块1-2205房。

共同

申请人

李世彬配偶450422********3056
李佳瑜子女450422********302X
李秋欣子女450422********3046
32724主申请人陈建雄本人450403********0638实物配租枣冲小区:

3-1-703

该家庭2025年10月15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成为低保人员的证明;申请调整到枣冲低楼层单间。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从2025年10月1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枣冲小区公租房为单间,拟同意变更为枣冲低楼层单间,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3-1-703房。该家庭申请人63岁,符合《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二十条可选择步梯房低楼层的情形。
41969主申请人吴玉华本人450402********064X实物配租富民小区:

11-4-806

申请调整到龙平地块单间。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8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富民小区公租房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为龙平地块单间,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11-4-806房。

5444主申请人李秀光本人450404********1518实物配租枣冲小区:1-1-404该家庭2025年10月23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李秀光为一级残疾人员的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817.75元,从2025年10月23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4.51㎡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1-1-404房。

共同

申请人

黎有群配偶450411********0521
6991主申请人许琰莲本人450421********102X实物配租枣冲小区:3-5-202申请调整到枣冲小区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戴德明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为906.1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枣冲小区公租房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为枣冲小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3-5-202房。

共同

申请人

戴德明配偶450421********1533
戴尚锦子女450403********6212
戴尚均子女450404********2110
73641主申请人何茵怡本人450411********0562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9-1-1412

原主申请人何伟宁(身份证号码:450411********0521)和 配偶禤亚二(身份证号码:450421********6012)、儿子禤梓钧身份证号码:450421********6018)自愿退出公租房;变更主申请人为何茵怡。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主申请人为何茵怡。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035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9-1-1412房。

共同

申请人

何心怡姐妹450411********0546
8B2019TL0001主申请人陈珏瑜本人450404********0044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9-2-903

原主申请人张月娥(身份证号码:450404********0024)已故,退出公租房;变更主申请人为陈珏瑜。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主申请人为陈珏瑜。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1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9-2-903房。

共同

申请人

曾思晔女儿450403********4120
9B2025D0137主申请人钟国华本人450402********1529实物配租申请增加钟鑑泉为保障对象;申请调整龙平地块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327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该家庭2025年11月6日经公开抽号抽得龙平地块1-2308房(单间),未办理入住手续,拟同意变更为龙平地块一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收回龙平地块1-2308房(单间)。

共同

申请人

钟鑑泉父亲450402********0912
101260主申请人赵开新本人450402********0319实物配租富民小区:8-1-201共同申请人儿子赵明君(身份证号码:450403********1530)、儿媳李锦清(身份证号码:450403********1524)、孙子赵金泷(身份证号码:450403********501X)和赵子文(身份证号码:450403********5015)自愿退出公租房;赵开新为退役军人,2025年10月29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从2025年10月29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8.92㎡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8-1-201房。

共同

申请人

苏结萍配偶450421********8548
11W2018Y0275主申请人黄娇婵本人452423********3349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2-1-1006

该家庭2025年11月6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全家均为低保人员的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从2025年11月6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2-1-1006房。

共同

申请人

杨立炯儿子450422********0510
12W2018Y0275主申请人杨秋冶本人452528********5924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7-1-502

该家庭2025年10月22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从2025年10月1日起全家均为低保边缘人员的证明;原主申请人宋柳东(身份证号码:452201********1212)已故,变更主申请人为杨秋冶。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主申请人为杨秋冶。从2025年10月1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7-1-502房。根据《关于特困等人员申请减免公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公告》,符合减免条件的特困、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在2025年2月14日后享受资格并在30日内提出申请的,自享受资格之日起减免。
共同

申请人

宋娜女儿450403********0924
宋怡女儿450403********0925
13W2017Y1729主申请人梁国华本人450421********4517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4-2-411

申请调整到平浪小区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4人,低保家庭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平浪小区公租房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为平浪小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4-2-411房。

共同

申请人

龚丹停配偶452424********0508
梁懿涵女儿450421********4529
梁意彬女儿450421********4522
14560主申请人崔运广本人450404********1237实物配租枣冲小区:3-4-601该家庭2025年11月4日通过变更申请调整到红岭小区一房一厅。2025年11月20日经公开抽号抽到红岭小区15-2007房(一房一厅)。现申请放弃红岭小区公租房,继续租住枣冲小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4.51㎡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3-4-601房。收回红岭小区15-2007房。

共同

申请人

彭桂琴配偶432822********7987
151547主申请人陈汉雄本人450404********001X实物配租富民小区:

8-3-404

主申请人的儿子陈兴盛(身份证号码:450403********151X)名下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8.92㎡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8-3-404房。

共同

申请人

黄美容配偶450402********0026
163938主申请人陈国坚本人450402********0014实物配租红岭小区:

1-1305

主申请人的儿子陈为民(身份证号码:450421********0012)名下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小区1-1305房。

17单位2433主申请人李晓霞本人450421********0529实物配租龙平小区:

9-2109

原主申请人李子洪(身份证号码:450421********053X)名下有房产,与配偶黎燕芬(身份证号码:450421********0523)退出公租房;变更主申请人为李晓霞。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主申请人为李晓霞,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51.48㎡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民小区9-2109房。

共同

申请人

李星辉姐弟450421********0519
18W2025L0060主申请人甘樱本人450421********5549轮候保障申请调整到龙平小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黎杰文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实物配租前按450元/月发放租赁补贴。低保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应配租户型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为龙平小区一房一厅,变更通过之日起按原轮候顺序轮候。

共同

申请人

黎杰文配偶450421********8596
黎鸿彬儿子450421********8539
黎昊明儿子450421********8510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62801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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