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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5年第19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14户

发布日期:2025-12-10 18:56:28 本文标签:保障资格 家庭名单 梧州市 公租房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严锦健等14户家庭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拟取消该14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5年12月31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19批拟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14户)

2025年12月4日

序号公示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初审结果
1W2017L0894严锦健450422********3331因纳入公租房保障后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2W2017L1094卢筝450421********4513
3A2020L0052黄丽华450104********1587
4W2018D0264陈文清450421********1530
5B2025D0004张丽琼450402********0024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6B2025D0008习日新450402********0653
7B2025D0024李琼芬452423********0066
8X2025D0008梁心悦450405********1025
9W2025D0059李炎新450421********2518
10X2025D0012陈丽梅450481********102X
11A2024L0132罗展程450403********0012
12B2023L4935吴惠友450404********0621
13B2023L5073梅建文450402********0610
14W2025D0052石林450422********0037因已知悉领取入住通知书信息,逾期不领取入住通知书,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62800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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