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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5-12-10 22:03:55 本文标签:物业专项维修 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管理 管理中心 北海市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物业管理方面:贯彻国家、自治区以及北海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受市住建主管部门委托,对全市有关物业管理市场进行调研,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政策;指导辖区住建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方面:受市住建管理部门委托,对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调研,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政策;承担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核算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大会做好物业维修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构成

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14年10月,是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无内设机构,我单位实有人员2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6人,退休人员1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94.29万元,上年结余0.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4.2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79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出1人,与其相关的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2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79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出1人,与其相关的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4.事业收入0万元。

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也没有事业支出。

5.经营收入0万元。

本单位没有经营性收入,也没有经营性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

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36万元。

本单位上年结转和结余0.36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94.29万元,本年城乡社区支出282.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79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出1人,与其相关的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82.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79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出1人,与其相关的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2.年末结转和结余12.13万元,为上年度预算结余资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2.52万元,支出决算为 28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82.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79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出1人,与其相关的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255.06万元,项目支出27.46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0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79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出1人,与其相关的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工资支出54.08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18万元,伙食补助费支出2.67万元,绩效工资支出95.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8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0.4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1.94万元,水费支出0.23万元,电费支出0.41万元,手续费0.18万元,邮电费支出0.78万元,差旅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0万元,维护(修)费支出1.1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32万元,福利费支出0.4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0.53万元,物业管理费2.1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6.47万元,在职及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补助5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三公”经费,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且202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及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使用公务用车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没有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3.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出1人,与其相关的经费相应减少。其中:办公费支出1.94万元,水费支出0.23万元,电费支出0.41万元,手续费0.18万元,邮电费支出0.78万元,差旅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0万元,维护(修)费支出1.1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32万元,福利费支出0.4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0.53万元,物业管理费2.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有一辆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预算执行99.85%,本单位有2个绩效考核项目。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因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自评。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项目1个。做好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调研,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政策;承担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核算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大会做好物业维修相关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决算公开表

文件下载:

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450500302011.xlsx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qtzyxxgk_54/bmjsgk_47/t262783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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