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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2025年第三十八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0 22:30:41 本文标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设计企业资质 资质审查意见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宏城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3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91。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s://zjt.ln.gov.cn/zjt/gsgg/202512051528008685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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