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杨小华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有关规定,我办拟取消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现将退出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拟取消杨小华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名单(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拟取消杨小华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名单(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序号 | 退出保障主申请人姓名 | 退出保障共同申请人姓名 | 退出项目名称 | 退出原因 | 保障资格 | 作废的准购证编号 | 备注 |
| 1 | 杨小华 | 张家宪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自愿放弃申购 | 取消 | 2025-00539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647846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