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产业集中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市建管处、市质监站、各建筑业施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近期在我市启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预先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信用评价试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包含市外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价内容
评价体系拟采用百分制,由企业管理、项目管理、不良行为扣分三个部分组成。重点包括:企业资质、企业荣誉、2025年企业上报产值、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内容。
三、预期应用
信用评价结果生成后,将在行业监管、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评优评先、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综合应用,实施差异化管理。
后续我局将印发正式试点工作方案及细则,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传达部署,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zjw.wuhu.gov.cn/xwzx/tzgg/88898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