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建施〔2025〕4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抑制扬尘污染,提升我市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构建我市在建高层建筑喷淋协同降尘体系,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北海市在建高层建筑喷淋协同降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2月8日
(联系科室: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2032291)
北海市在建高层建筑喷淋协同降尘实施方案
为有效抑制扬尘污染,提升我市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构建我市在建高层建筑喷淋协同降尘体系,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对主城区范围内主体结构达18层及以上的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开展喷淋降尘工作,通过安装喷淋系统进行喷淋协同降尘,有效抑制扬尘污染,提升我市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装载外架喷淋系统
主体结构达18层及以上的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应在主体结构第18层位置的外脚手架外侧沿四周连续设置1道喷淋设施,然后往上每10层(即第28层、38层,以此类推)位置的外脚手架外侧沿四周连续设置1道喷淋设施,喷淋设施应每隔2米设置1个雾化喷头,喷射水雾应向外侧下倾斜45度。
(二)规范喷淋作业
主体结构达18层及以上的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在施工作业期间(除雨天外),应每2小时开启一次喷淋系统,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保持场地湿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适当延长开启喷淋时间。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建立定期巡查和维护制度,确保喷头、管道、增压泵等设备正常运行。
(三)强化应急响应,应对重污染天气
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工作,加强了对重点地段、重点项目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督促新报建报监的在建高层建筑工程落实周边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措施。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建议
(一)选点与启动阶段(2025年12月上旬前)
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高层建筑工程进行勘察,选取确定合适的位置用于安装喷淋系统,并启动方案宣传与动员。
(二)安装配置阶段(2026年12月底前)
结合实际情况,督促推进符合条件的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安装喷淋设施,同步配置完善供外架喷淋使用的配套水、电设施设备,调试投入使用。
(三)巩固与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全面实施喷淋降尘措施,不断优化“人防+物防+技防”的治理体系,结合实际启动喷淋系统开展降尘工作。
四、职责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住建部门确定高层建筑喷淋系统选点;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会同北海市气象局及有关专家开展污染天气形势研判,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督促各单位落实应急管控措施;评估验证在建高层建筑安装与运行喷淋降尘系统的可行性、必要性及社会影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喷淋系统的安装、运行及维护工作;督促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各参建单位落实喷淋要求,确保易扬尘作业同步开启喷淋,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措施。
辖区政府: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督促项目参建责任单位规范喷淋作业,发现存在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管控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安装与运行喷淋降尘系统的继发舆情,协调处理所引发的矛盾纠纷。
项目参建责任单位:在建高层建筑按标准完成喷淋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建立运行、维护台账;落实喷淋要求,确保易扬尘作业同步开启喷淋;开展内部培训;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措施。
五、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高层建筑喷淋降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快速响应机制,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宣传,积极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积极配合落实扬尘控制各项措施的企业和项目,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并予以诚信加分。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2640001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