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蒋土莲家庭向平桂矿区管理处申请购买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并提交了申请材料。经平桂矿区管理处第一次审查,平桂住建局第二次审查,我办第三次审查,该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5年7月22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蒋土莲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蒋土莲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 序号 | 申请家庭类型 | 是否在本项目改造范围 | 申购时间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姓名 | 申购时婚姻状况 | 申购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 申购时家庭住房情况 | 备注 |
| 1 | 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是 | 2025年3月19日 | 本人 | 蒋土莲 | 初婚 | 33000 | 建成城区范围无住房 | |
| 配偶 | 梁维高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261460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