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州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燃气用户朋友们:
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为保障您及家人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我们特向您发出温馨提醒:请务必正确、安全地使用燃气。
◆保持良好用气环境。请使用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合法供气企业提供的合格燃气。在使用燃气时,请务必保持室内通风良好,装有燃气设施的室内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房间内不使用多种气源,在燃气管道上吊不挂物品。操作人员切勿离开用气场所,使用完毕后请务必熄灭火源关闭燃气阀门。
◆规范使用燃气器具。连接灶具和气瓶的软管应选用在有效期内专为燃气设计的金属波纹管或金属软管。燃气灶具应选用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国家认证合格产品,用气场所应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燃气器具到期后及时更换。
◆严格遵守燃气规定。不准擅自增、改、迁、装燃气设施;不准将设有燃气管道、燃气器具的房间改做卧室、客厅和卫生间;不准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密闭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不准盗用燃气。如遇设施故障等紧急情况报燃气经营企业专业人员处置。
◆正确应对燃气泄漏。燃气泄漏时任何火花都可能引发爆炸,发现燃气泄露要立即关闭燃气总阀,并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切勿用明火试漏。严禁在室内开启任何电器设备、打电话、开灯等可能产生火花的行为,并尽快到室外拨打燃气企业24小时抢修电话处置。
◆提升用气安全意识。请您主动关注燃气企业发布的安全信息,学习正确使用燃气及检查燃气泄漏的方法。若安检期间您不在家,请主动与燃气企业联系,协商安排合适时间入户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燃气用户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燃气安全。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衷心祝愿大家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西双版纳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西双版纳州县(市)主管部门及燃气企业联系方式
一、县(市)主管部门
(一)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691-2145657
(二)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691-3067619
(三)勐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691-8131219
二、县(市)燃气企业
(一)景洪市燃气企业
1.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分公司
联系电话:0691-2155777
2.景洪市城投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691-2153985
3.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
联系电话:0691-2160867
(二)勐海县燃气企业
1.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分公司
联系电话:0691–5181557
2.勐海大业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
联系电话:0691–5122220
3.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
联系电话:0691-5128620
(三)勐腊县燃气企业
1.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勐腊分公司
联系电话:0691-8122617
2.勐腊县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691-8730688
3.勐腊县城投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
联系电话:0691-2133311
4.云南昆能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
联系电话:0691-8173313
原文地址:https://www.xsbn.gov.cn/zjj/55506.news.detail.dhtml?news_id=2939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