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沧州市城镇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肃宁县住建管理部门已对“肃宁县东方铭城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完成审核,现将“肃宁县东方铭城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予以发布。
2025年9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cangzhou.gov.cn/zjj/c100498/202509/feaf0b9469ed468baf2666fc5e4365e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