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3、6、7、9、17、20、23、24、29、31、34、36、38、39、40、41、47、53、70、72、87、94、108、109、122、131、138号(对应州级整改方案)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5-8222487;
地址:凯里市永华巷7号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日
原文地址:http://zjj.qdn.gov.cn/gzdt_5825286/tzgg_5825289/202512/t20251202_8900864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