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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台风“桦加沙“过后房屋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9 09:01:22 本文标签:房屋建筑 建筑工地 佛山市 做好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台风“桦加沙”预警已解除,为有序组织建筑工地作业人员返回工地宿舍,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返宿安全管理

各单位须在作业人员返宿前,对生活区临时用房(含活动板房)进行全面结构安全评估,重点检查基础沉降、墙体稳定性、屋面固定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立即加固修复,经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人员入住,严禁人员返回存在安全风险的宿舍。

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一)生活区安全排查

1.对生活区用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受雨水浸泡的配电箱、电缆等设施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绝缘和接地测试,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供电;

2.及时清理生活区周边垃圾、积水和杂物,做好环境消杀和蚊媒防治,防范传染病发生。

3.保障饮用水与食品安全,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检查食品储存情况,杜绝变质食品流入。

(二)施工现场安全排查

各单位应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基础是否积水、沉降,结构连接件、附墙装置、地脚螺栓、缆风绳等是否牢固可靠,复工前须完成保养和试运行。

2.脚手架和模板支撑:重点检查连墙件、基础稳定性及整体变形情况,及时加固维修,清理安全网内杂物,确保结构安全。

3.临时用电系统:全面检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等,严禁使用受潮、浸泡的电箱电缆,确保线路架空、漏电保护有效。

4.基坑工程:加强边坡稳定性检查,及时排水,对存在滑移风险的基坑须立即加固,并实施动态监测。

三、强化复工前培训与应急管理

(一)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重点讲解台风后现场风险识别、用电用气安全、应急处置等内容,未经培训合格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二)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四、严格复工程序与监督指导

(一)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复工前联合检查,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验收资料上签字确认,并向属地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复工。

(二)各区局要加强对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危大工程和险情项目。市局将适时组织复工安全专项检查。

(三)持续开展工地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垃圾积水,对施工区、生活区和办公区进行消杀,预防虫媒传染病。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6796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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