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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12-20 21:48:42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 安徽 存在 

安徽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安徽永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申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中,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应当予以撤销。你单位于2021年12月28日通过建筑业企业重组分立的方式,从安徽永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获得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厅拟撤销你单位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51-62999768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2024年10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57564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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