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建〔2024〕87号)要求,为做好全市商品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销售工作,明确销售申请、确权办证等业务申办流程,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了《商品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销售及确权办证业务指引》(详见附件)。现印发实施,请各区、各企业遵照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665528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