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2024年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2日
2024年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打造“宜居、韧性、智慧、活力”城市、建好地上美丽遂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引客入遂”,以良好的城市环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整治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城市环境质量、观瞻水平、规范程度、安全能级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三、整治提升对象
全市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街道、广场、公园、绿地、公共区域以及建(构)筑物、城市家具、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
四、整治提升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9月底前)。市、县(市、区、市直园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综合采用地面巡查、数字城管、空中航拍、街道社区反馈、设立问题反映专线等方式,多渠道发现和收集问题,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立问题清单。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4年10月至12月中旬)。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动干部职工和相关企业,走街串巷、上门入户,按照“立行立改、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分类别、整片区开展行动的方式,坚持日常纠治和集中攻坚相结合,逐步有序推动问题整治、提升市容环境。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依法纠正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引导市民群众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习惯。
(三)巩固成效阶段(2024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复核,查漏补缺,避免问题反复发生、久治不决,防止顾此失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适时开展分片督导、随机抽查,确保整改成效得到长期保持。
五、主要任务
(一)整治“脏”,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1.加强公共区域清扫。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处采用机械清扫和人工保洁相结合的作业模式,因地制宜开展集中清扫和巡回清扫,确保每天对主要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次数不少于3次。加大人流、车流量大的重要道路冲洗保洁力度,加强中环线、城市出入口连接线、城乡结合部、大型工程项目周边等区域的喷淋洒水除尘频次,主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确保无明显暴露的纸屑、烟蒂、果皮等垃圾,适当保留可以形成景观或“网红打卡点”的落叶、花瓣。
2.加强城市公厕管理。公厕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信息全部上墙,增加并实际使用香薰、除臭器具,保持地面、墙面无污物、尽力消除异味。在有条件的公厕增设第三卫生间,逐步更换智能化、人性化如厕设施。合理调整公厕布局,根据需要设置移动公厕,持续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等开放共享厕所,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牌和导向牌,构建“10分钟如厕圈”。
3.加强环卫设施管理。及时修复、更换损坏的果皮箱、废物箱,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规范设置垃圾投放收集容器,打好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三年行动收官战,完成2024年40个社区的示范打造任务。严格落实卫生清扫、防蝇灭蚊、消毒杀菌等管控措施,对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及周边区域进行喷淋除臭。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液体运输车辆进行全密闭运输管理和定期清洗,防止“抛洒滴漏”,保持车容整洁。
4.加强城市家具保洁。做好雕塑小品、休息座椅、公益广告标牌、户外劳动者综合体、公共服务亭棚、市政护栏、公交站台、垃圾容器设备等日常擦洗、除污、保洁,深度清理外立面小广告。在重要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等前,适时集中开展城市家具大清洗、卫生死角大扫除活动。
(二)整治“差”,提升城市观瞻水平
5.严控油烟噪声污染。引导露天烧烤摊点集中到便民服务区域,组织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烧烤经营行为,持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加装油烟净化器、正确设置排放管道,避免油烟扰民。在节假日、夜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住宅区、校园、医院、东山、西山等重点区域,加强对城市“五烧”行为的巡查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秸秆禁烧整治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管控。
6.发挥物业服务作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做好物业小区内清扫保洁、绿化修剪、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安全防护、垃圾清运等工作,合理增加小推车、送水、公益活动等便民服务,提升物业服务质效。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合理措施劝阻,向业主委员会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促进邻里关系和谐。
7.擦亮国家园林城市名片。保持城市道路绿化带和街头绿地植物生长良好、姿态优美,及时扶正歪倒倾斜苗木、补植草坪灌木,培固养护古树名木和珍稀植物,消除单处大于1平方米的泥土裸露问题,清除并合理利用园林垃圾,防止溢土污染,确保行道树无缺株少棵现象,避免树冠枝叶影响电力、通信、交通信号灯、警示标志等设施正常运行、干扰居民生活。
(三)整治“乱”,提升城市规范程度
8.优化街面秩序管控。柔性管理流动商贩和临时便民服务点,依法劝导、清理违规超时营销、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用绿地经营等行为,助力“室外经济”“夜间经济”。加强非机动车静态停放管理,督促运营企业规范收集、摆放共享单车,合理设置集中停放区域。禁止在公共场所、公园绿地等处晾晒衣物、吊挂堆放杂物。
9.打造整齐有序风貌。督促各类建筑物产权所有者、管理者、使用者特别是施工工地、车辆清洗场站、餐饮经营单位和流动商贩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场所、摊位内物品摆放整齐,各类宣传品、招贴画、店招店牌等无破损掉落,避免乱倾乱倒废弃物、违规排放污水油烟。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全部撤除不符合垃圾分类要求的方形垃圾箱,科学布设垃圾投放收集容器,防止占用车行道、人行道,临街餐厨垃圾容器全部分散进店铺。
10.清理公共小微空间。集约节约使用公共空间,先批后建市政杆箱,推进智慧灯杆建设,动态清除废弃、过期广告标牌及城市“牛皮癣”,协调产权单位清理私拉乱设和废弃的电力、通信等立杆和架空缆线,消除城市上空“蜘蛛网”。及时拆除“僵尸”围挡,减少占用主干道、繁华地段、地标区域的房建市政项目围挡。
(四)整治“缺”,提升城市安全能级
11.加强外立面安全管理。提醒业主单位定期进行建(构)筑物外立面、玻璃幕墙、广告、店招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构件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等安全隐患。组织清理并修复建(构)筑物掉落的墙砖、面漆、保温层和其他构件,设置警示标识,保持外观完好安全。
12.修复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修补坑洼、高低不平的市政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绿道等,维修更换破损、失能的雨水箅、路缘石、市政护栏、隔离墩等,消除窨井盖异响、补齐防坠网,对掉漆、掉色的市政标识、标线、标牌等进行补充喷涂,加强道路路灯、景观灯检修维护,确保亮灯率达95%以上。
13.确保城市运行生命线。持续排查整治燃气管网、供水排水管道沟渠、市政隧道、电力管线管廊、路灯、泵站厂站、生活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科学严谨做好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有毒有害环境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城市绿地、公园、游园、广场和停车场的安全监管。按要求做好城市防汛防内涝准备,据实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市政、环境卫生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举措、精心组织、高效推进,深入承担具体工作的单位、企业进行指导督促,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困难。
(二)落实主体责任。承担具体工作的清扫保洁企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垃圾收运处置企业、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单位等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整治提升要求,确保见到实效。
(三)严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市政、环境卫生部门要开展常态化检查和“复盘”,确保问题整改形成闭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暗访抽查,采取现场会、适时通报、集中交办等方式推进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年度评价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