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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桂林市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2 08:28:33 本文标签:桂林市 公开 遴选 住房 

为做好桂林市“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桂林市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委托项目及服务费用

《桂林市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拟委托1家技术服务单位承担编制工作,编制费用不超过40万元。

三、工作内容

开展《桂林市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十五五”规划实施期间年度住房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主要包括:

(一)开展前期政策研究、实地调研、专题座谈、专家咨询等工作;

(二)开展资料整理、文件梳理、联络协调、分板块规划研究、起草编制等工作;

(三)开展征求意见,文本汇总、修改、校核等工作;

(四)开展与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相关规划的衔接及报审等工作。

(五)开展“十五五”规划实施期间各年度住房发展计划编制工作。

(六)开展桂林市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年度住房发展计划实施情况及“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运行情况等总结评估工作。

四、项目完成时限

2026年5月底前完成《桂林市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编制;2026年-2030年每年2月底前完成各年度住房发展计划编制,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完成规划计划实施情况和“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运行情况总结评估。

五、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范围包括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的队伍和较强的技术能力,能够根据项目需要组建编制团队,编制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省级、市级“十四五”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规划编制或课题研究工作经验的申报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参与遴选时提供);

4.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上信用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

5.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

6.服务报价(含报价和研究经费预算构成明细表,所报总价要包含履行合同时所需的全部费用);

7.项目团队概况及职称、职业资格复印件;

8.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服务承诺:包含研究背景、研究内容、进度安排、服务保障(驻点服务人员配置及时限等);

9.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10.其他可以佐证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相关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请资格。

(二)组织评选。我局将从申报单位的服务方案、技术能力、团队实力、服务费用报价、相关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1家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我局网站予以公示。

(三)合同签订。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资料转移及保密要求:承担单位和项目编制组成员须在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履行相关保密职责。承担单位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承担单位及其参与人员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908室(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四)请有意向参加此次遴选的单位于报名时段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公章)完成现场报名。我局将电话通知各报名单位具体遴选时间、地点,届时请参加遴选单位带上加盖公章的密封资料及电子版(PDF格式刻盘)现场拆封遴选。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南楼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908室(邮编:541100)。

联系人: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773-2815508。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510/t20251023_2928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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