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衡水市建筑业企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建〔2025〕50号)要求,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共抽取企业39家,经企业自查和我局集中核查,合格企业18家,不合格企业19家,注销企业2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负责人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
2.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配备不足、专业不齐全;
3.部分企业未能提供相关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未提交人员证书原件;
5.未按时提交材料。
三、有关整改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资质核查不合格的19家企业(见附件),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建议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合格和注销建筑业企业名单
附件: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合格和注销建筑业企业名单.xlsx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地址:http://xxgk.hengshui.gov.cn/eportal/ui?pageId=2312805&articleKey=3136556&columnId=792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