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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助力新市民青年人安居梦

发布日期:2025-12-22 17:41:37 本文标签:广元市 保障性 青年人 安居梦 租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近日,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广元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新市民、青年人在广元安居乐业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撑。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限定租赁用途、租金标准,面向在广元的新市民、青年人等阶段性住房困难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办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采取定向和非定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向配租是指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和自有房屋筹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租赁。非定向配租是指各类社会主体筹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社会不特定人员租赁。

《办法》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不应求时应建立轮候制度,实行轮候管理,按照申请先后顺序轮候配租。原则上一户家庭或单身人员只能申请承租一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租金方面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不高于90%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办法》指出,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保障对象资格的动态核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化管理,特别是要监督产权单位(运营机构)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支持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目标群体。

在《办法》制定出台的同时,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与建设工作已同步高效开展。截至2025年6月,全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696套(间),另有3531套(间)正在加紧建设中。这批项目的陆续建成投用,将迅速转化为数千套优质房源,有效满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市提升城市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举措。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法》的施行为契机,持续加大房源筹集力度,优化项目空间布局,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努力让每一位在广元奋斗的新市民、青年人都能安居、乐居、优居,与城市共同成长,共享发展成果。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new/show/23bf8e571cde4e3eb8fe80e4746483b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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