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曹晓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房地产管理处主任
一、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期间,在池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房屋所有人)可享受总房价1%购房补贴。
二、是不是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两个条件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在有效期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一个条件的即具备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资格。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是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资格的必要条件,但是申请领取个人购房补贴资金的必要条件。
三、在2025年5月22日之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但在2026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能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
四、在2024年5月23日以前或者2025年5月22日之后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能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2024年5月23日以前或者2025年5月22日之后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均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五、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只针对自然人。
六、怎样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答: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购房意向后,开发企业通过池州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管理平台录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相关信息,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并签字盖章后,申请合同备案。申请备案的合同提交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将即时对买卖双方确认提交的合同文本进行查验,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完成备案。
七、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是否有购房人户籍、购房套数、购房面积方面的限制?
答: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没有购房人户籍、购房套数、购房面积的限制条件。即不限池州市户籍、不限购房套数、不限购房面积。
八、什么时候才能申请领取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资金?
答:《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后6个月内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领取购房补贴资金。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均不能申请领取购房补贴资金。
九、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怎样申请领取个人购房补贴资金?
答:《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房屋所有权人填写《池州市个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携带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地址: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层西大厅)
十、个人购房补贴资金是补给开发企业还是补给购房者个人?
答:个人购房补贴资金补给购房者(房屋所有权人)个人。有多个共有产权人的,须委托确定其中一名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十一、购买二手房能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只针对新建商品住房。
十二、享受了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还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人才购房补贴与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十三、购买人才公寓、限价商品住房、征收拆迁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住房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
答:不能享受。
十四、购买商业、办公、仓储等非住宅性质的房屋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
答:可以享受。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按房屋所在区域,由各属地政府(管委会)兑现。
十五、2025年5月22日之前已经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2025年5月22日(含)之后通过撤销变更网签备案的能不能享受个人购房补贴政策?
答:不能享受。
十六、如果后续还有疑问找哪里咨询?
答:个人购房补贴的政策性问题咨询池州市住建局咨询,咨询电话0566-2313796。
原文地址:https://zjw.chi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62550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