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梧州市丰业城中花园小区第7栋1单元业主、梧州市稳升电梯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由梧州市稳升电梯有限公司承建的梧州市城中花园小区第7栋1单元加装电梯工程未按照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等问题,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现责令立即停止交付使用行为。
现通知梧州市丰业城中花园小区第7栋1单元业主、梧州市稳升电梯有限公司尽快完善相关工程资料及审批手续,组织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加梯工程责任单位重新论证加梯工程结构安全性,并出具电梯结构和地基承载力稳定性检测报告。待该加梯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由加梯各方责任主体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如因未及时整改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加梯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长洲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并跟进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