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贺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任免职的批复》(贺市直复〔2025〕16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竞晓同志任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玉娜同志任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副站长、二级主任科员;
免去潘善光同志的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职务。
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wgk/fdzdgknr/rsxx/t1996549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