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管理规定》已于2025年7月7日发布施行,原“预拌砂浆使用情况报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设立依据《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已于2025年3月16日到期失效,我中心不再办理相关报告事宜。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吴媛媛,电话:80502092)
原文地址:http://zfcj.gz.gov.cn/zwgk/zsdwwj/content/post_10384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