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本溪市住建局关于行政处罚桓仁县南芬区七家液化气站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3 14:38:47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 本溪市 桓仁县 南芬区 液化气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处罚桓仁县南芬区七家液化气站的公示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处罚桓仁县南芬区七家液化气站的公示
序号被处罚人卷宗编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日期
(单位)
1本溪市南芬区南山钰展液化气销售中心辽本城(燃)罚决字〔2024〕第6号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罚款贰万元2024.11.4
2本溪市南芬区矿区液化气站辽本城(燃)罚决字〔2024〕第7号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罚款贰万元2024.11.4
3本溪南芬区华宝液化气站辽本城(燃)罚决字〔2024〕第8号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罚款贰万元2024.11.4
4桓仁满族自治县铧尖子液化气站辽本城(燃)罚决字〔2024〕第9号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罚款贰万元2024.11.4
5桓仁满族自治县为民液化气站辽本城(燃)罚决字〔2024〕第10号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罚款贰万元2024.11.4
6桓仁环城液化气站辽本城(燃)罚决字〔2024〕第11号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罚款贰万元2024.11.4
7桓仁二棚甸子镇东耀液化气站辽本城(燃)罚决字〔2024〕第12号对商业、民用户供气时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了国家《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罚款贰万元2024.11.4

 

原文地址:https://zjj.benxi.gov.cn/publicity/ywgz/tzgg/126502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