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文件(商政文〔2016〕23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季度申请公租房补贴的家庭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2户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发布公示起1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监督电话:3390660 3390661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住房补贴新申请人员公示名单.xls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