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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关于“城关区九州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烟尘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第95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3 20:25:15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氮氧化物 城关区 物排放 排放量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内容:受理编号95:“城关区九州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督察后烟尘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经降低至20%了,属于正常值,希望继续加强监管降低指标,且兰州污泥处理厂同样臭味扰民。”

责任单位: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完成臭味逸散点位治理,有效解决臭味扰民问题。

整改情况:在污泥运输过程中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出厂前冲洗要求,防止车身沾染污泥产生臭味;做到污泥密闭拉运,有效控制运输过程中臭味散发;调整拉运时间,避免拉运高峰臭味叠加。在污泥填埋库区通过增加4套气体实测装置,根据检测结果调整除臭剂喷洒频次。根据现场污泥裸露情况进行覆盖有效控制臭味扩散,解决污泥臭味扰民问题。目前,兰州污泥处置相关问题已办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1—4607175

联系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5楼517室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日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4/12/2/art_11369_1415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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