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又称房屋“养老金”。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随着城市步伐不断加快,维修资金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从细处着眼,从实处着力,从群众需求着手,积极探索维修资金使用新模式,提升维修资金管理水平和监管实力。
一
整合维修资金业务窗口,将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业务全部集中到原维修资金归集窗口,为广大业主、物业企业等办事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流程更清晰、指引更统一,有效提升业务办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
不断完善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在办公区显著位置张贴使用流程、工作规则和二维码等,并将使用流程和使用资料在中心公众号和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发布,业主可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察看使用流程和下载使用资料,维修资金使用更便捷、快速、高效。
三
开通维修资金线上表决,业主进入“包头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公众号实名认证,在系统推送的投票链接中进行表决,自动同步生成表决结果。线上表决有效引导业主积极行使“指尖决策权”,切实保障表决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减少矛盾纠纷,方便业主快捷使用维修资金。
四
部门联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与内蒙古特检院包头分院联动,在自治区首家开展使用维修资金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电梯出现故障需维修的,由特检院出具安全评估报告,从专业化和行业管理角度对电梯的整体安全性进行评估,让电梯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做到应修尽修,保证电梯使用人的出行安全。
五
聘请第三方监理和造价机构,参与维修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监理单位从施工方案审核、工程过程监管到完工验收核量全过程监管;造价咨询机构提前介入招投标项目,对招标控制价进行交叉审核,合理控制招标价格,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全力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
加大维修资金使用公示力度,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申请主体对维修项目使用方案、使用金额、分摊范围和业主表决情况等,在单元门口或单元公示栏等显著位置进行7天公示;10万元以上的招投标项目在招标前增加一次使用前公示,目的是让业主更全面知晓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提高维修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业主知情权。
七
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印发《维修资金使用工作规则》,明确申请主体、施工企业、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的工作职责,并且将维修资金使用前期备案、监理和造价咨询公司监督管理分别由不同股室负责,细化工程监管,保障维修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
下一步,中心将不断探索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维修资金保障民生作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办好群众“微实事”,提升百姓“微幸福”,让房屋“养老金”真正成为保障房屋安全的坚实后盾。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地址:http://zfhcxjsj.baotou.gov.cn/zjdt/25124836.j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