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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查检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4 01:47:11 本文标签:起重机械 广东省 转发 组织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查检测的通知》(粤建质〔2024〕1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属地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落实整改,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准备。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确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本年度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台账(附件2)、联络员名单回执(附件3)报送我局质安科。并请于省检查组检查检测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整改情况和执法开展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查检测的通知》

2、《2024年度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台账(XX县)》

3、《联络员名单回执》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查检测的通知.pdf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查检测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度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台账(XX县)》.pdf

附件3:《联络员名单回执》.pdf

 

原文地址:http://www.jieyang.gov.cn/zjj/zwzx/tzgg/content/post_864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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