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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住建局关于调整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4 03:11:03 本文标签:嘉兴市 调整 整年 重大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将“嘉兴市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调出目录。

特此通知。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s://jsj.jiaxing.gov.cn/art/2025/11/19/art_1229352091_5676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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