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仁怀市龙井乡坛厂沟井、
棉花沟井和沙坝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仁怀市擦耳岩水库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24〕232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取消仁怀市龙井乡坛厂沟井、棉花沟井和沙坝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擦耳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遵府呈〔2024〕2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仁怀市龙井乡坛厂沟井、棉花沟井和沙坝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仁怀市擦耳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你市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你市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你市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www.guizhou.gov.cn/zwgk/zcfg/szfwj/qfh/202412/t20241212_8635145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