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浙建〔2011〕01号)文件规定,我市平湖市明湖科创文化园等4个项目申报“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立项,经企业申请,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到2024年7月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3-82872145。
附件:1.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拟立项清单
2.申报附件.zip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原文地址:https://jsj.jiaxing.gov.cn/art/2024/6/25/art_1229352091_532209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