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桂林市住建局收回租房的公告 2025年8月11日

发布日期:2025-12-24 07:57:46 本文标签:桂林市 年月日 收回 租房 公告 

公告

经核实,汪周宣等6户承租人已死亡(详见附件),按照《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市政规〔2023〕16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请承租人继承人或关系人于本公告刊发日起30日内腾空承租房屋并到我局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如逾期未办理,我局将收回房屋,房屋内物品(如有)视为无主财产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死亡承租户名单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死亡承租户名单.xls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508/t20250811_2896105.html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