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19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4年第19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郑家梅 | 六安市友邦置业有限公司 | 友邦滨水城5幢504室 | 2016010436 | 法院民事调解 | |
2 | 余 正 | 六安市天力置业有限公司 | 和谐名城15幢1004 | 201609290002 | 法院民事裁定 | |
3 | 李 敏 | 六安市安兴置业有限公司 | 安兴正和城13幢205室 | XJBA202106043415010046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xzsp/535941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