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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4 19:00:18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建设工程 工程质量 黑龙江 建设厅 

第1598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省住建厅决定自3月1日起停止受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业务,待住建部发布新的检测资质标准后,再行受理检测资质审批业务,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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