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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4 19:52:26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工程造价 德州 发布 

为落实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任务,加强计价依据动态管理,配套支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各专业工程量计算标准实施,结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鲁建标字〔2025〕7号)及我市实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执行日期同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如需参照定额计算清单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在新修编调整的定额执行之前,可参照16版消耗量定额执行。

二、修编调整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

三、自2025年9月1日起,《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规费项目组成的通知〉的通知》(德建通〔2019〕98号)、《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的通知》(德建通〔2020〕98号)停止使用。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鲁建标字〔2025〕7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dzjs.dezhou.gov.cn/n2477684/c9636493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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