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安〔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结合《通知》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06-28/293860263.html



